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李*平 :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该企业伪造了合同、经研究 ,不参与企业考勤,第三十三条规定 ,处罚理由是 :不坐班 、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 ,
近日 ,与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造价师聘用协议书》无效,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你在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 ,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对本决定不服,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